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

班壮

2019-02-28 16:29   来源:网络整理
 
原标题: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科技”或“发行人”)和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高盛高华”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0号])、《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上证发[2018]115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业务指引(2018年修订)》(上证发[2018]42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中天转债”)。

  本次可转债发行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1626号文核准。《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摘要》”)、《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已刊登于2019年2月26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19年2月27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参与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上交所网站()公布的《实施细则》。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1、本次发行申购时间为2019年2月28日(T日)9:30-11:30,13:00-15:00。原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在2019年2月28日(T日)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原股东在2019年2月28日(T日)参与优先配售时需在其优先配售额度之内根据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足额缴付资金。

  机构投资者参与网下申购需在2019年2月27日(T-1日)17:00前,将《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下申购表》(以下简称“《网下申购表》”,具体格式见附件一)EXCEL电子版及盖章版扫描件和其他申购资料发送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电子邮箱,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确认对应申购无效。同时,机构投资者需在2019年2月27日(T-1日)17:00前(指资金到账时间)按时足额缴纳申购保证金,申购保证金数量为每一网下申购账户(或每个产品)50万元,申购保证金未按时到账或未足额到账的认购对象提交的《网下申购表》为无效申购。

  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在2019年2月27日(T-1日)17:00前提交的《网下申购表》Excel电子版文件内容与2019年2月27日(T-1日)17:00前同时提交的《网下申购表》盖章版扫描件内容必须完全一致,如果信息不一致或未按照要求提供全套文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确认其申购无效或者未申购,并将其缴纳的申购保证金退还给投资者。

  中天科技的实际控制人为中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天科技A股总股本比例为25.05%(截至2019年2月25日收盘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股数量),中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出资不低于7亿元参与本次发行的优先配售。

  2、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对于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证券公司在中签认购资金交收日前(含T+3日),不得为其申报撤销指定交易以及注销相应证券账户。

  3、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19年3月1日(T+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率及网下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率及网下配售结果公告》”),披露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名单、每户获得配售的可转债数量及扣除申购保证金后应缴纳的认购款金额或应退还的多余申购资金等信息。当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最终确定的网上发行数量时,采取摇号抽签方式确定发售结果。2019年3月1日(T+1日),根据本次发行的网上中签率,在公证部门公证下,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共同组织摇号抽签。

  4、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9年3月4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能够认购中签后的1手或1手整数倍的可转债,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1手。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承销团包销。

  网下投资者申购保证金不足应缴纳的认购款金额的,须在2019年3月4日(T+2日)17:00之前(指资金到账时间)及时足额补缴申购资金。若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未能在2019年3月4日(T+2日)17:00之前及时足额补足申购资金,其配售资格将被取消,其所缴纳的申购保证金不予退还,其放弃认购的中天转债由承销团包销。

  5、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网下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缴款认购和网上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将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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