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丰银行回复:“我行业务经办人员无涉案嫌疑”

班壮

2019-03-31 14:54   来源:网络整理
 
原标题:恒丰银行回复:“我行业务经办人员无涉案嫌疑”

(原标题:恒丰银行回复称:“我行业务经办人员无任何涉案嫌疑”)

华夏时报(chinatimes.net.cn)记者王仲琦 冯樱子 北京报道

日前,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贾清泰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违法发放贷款罪二审刑事裁定书”。3月28日,《华夏时报》刊发《“资金掮客”套路深 村镇银行被骗2亿元 恒丰银行被指通道业务存疑》,对此案进行报道。

记者注意到,此案贷款业务涉及山西万荣县汇民村镇银行和恒丰银行。在文章报道前,记者迅速与两家银行取得联系。其中,汇民村镇银行对接着的采访进行了回复。恒丰银行客服人员表示,关于该案的情况已经记录并将上报给银行的有关部门,会有专人回复记者的问题。但截至3月28日发稿时为止,记者没有收到恒银行的回复。

3月30日,恒丰银行对此案中进行回复称:2017年3月10日、2018年4月26日,运城市公安局两次派遣警官(两人,携带相关手续)来到我行上海办公地,称因调查万荣县汇民村镇银行行长涉嫌违规担保的案件需要,先后要求我行经办人及面签人配合做询问笔录、配合提供与万荣县汇民村镇银行发生的两笔业务所签订相关合同材料作为证据。

在这两次与运城市公安局的接洽过程中,我行业务经办人员均是作为证人提供证词及证据,没有任何证据指向我行业务经办人员有嫌疑参与到案件中。除此两次公安机关因取证联系我行之外,再未接收到公安机关办案或法院审理涉及到我行的通知。

综上,我行业务经办人员在本次案件中仅是证人角色,无任何涉案嫌疑。我行相信并尊重公安机关的判断以及法院对本案的判决。

(责编: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