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形成 我国对外开放新格局

班壮

2019-03-15 23:26   来源:网络整理
 
原标题:推动形成 我国对外开放新格局

“外商投资法改革和突破的力度很大,是期盼已久的好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草案)》(以下简称“外商投资法”)于3月8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引起了各代表团的热议。不少人大代表表示,外商投资法总结了改革开放的最新成果,在当下的现实意义是立法稳外资、让外商吃下“定心丸”,未来也将助力我国新一轮对外开放跑出“加速度”。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累计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约96万家,累计使用外商直接投资超过两万亿美元。2018年,外资企业的进出口接近全国进出口总额的50%,工业产值接近全国的25%,提供了20%的全国税收和10%的就业——在河南省代表团的讨论中,全国人大代表、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高新才列举了上述一系列数据。

“我国经济已从高速增长转变到高质量发展阶段,外资企业的作用越来越重要。”高新才说,改革开放40年间,我国陆续颁布实施的“外资三法”在利用外资和扩大开放的过程中,作出了重大历史性贡献。制定外商投资法是大势所趋、发展所需、民心所向,是中国对进一步推进改革开放的重大承诺。

“随着时代进步,‘外资三法’已难以适应构建开放型经济体制的需要,制定外商投资法是贯彻落实中央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全国人大代表、澳门街坊会联合总会理事长吴小丽表示,外商投资法规定外国投资者的所得可以依法以人民币或外汇自由汇出、汇入,强调了促进与保护是重中之重。

在上海市代表团的讨论中,很多代表谈到,外商投资法中的许多条款是对近年来自贸区改革经验的提炼。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市长应勇说,制定外商投资法,对依法巩固外资管理改革创新成果,加快统一内外资法律,促进新时代更高水平的新一轮对外开放,推动经济的全球化、投资贸易的自由化便利化,都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上海市政府将全面深入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着力推动外商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突出外商投资促进和保护,统筹好扩大开放和防范风险的关系。

“外商投资法的制定,呼应了外界对我国发展环境的关切,表明了中国政府将改革开放进行到底的坚定决心,也为中国企业到海外投资营造了良好的国际环境。”全国人大代表、江苏亨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崔根良表示,一方面,政府要切实遵守外商投资法,推进法律的贯彻实施,确保促进外商投资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努力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另一方面,我国民营企业也要持之以恒抓科技创新,增强自主创新的能力和实力,把关键核心技术掌握在自己手里,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全国人大代表、澳门创世企业集团董事长刘艺良对外商投资法体会较深的有三点:一是实行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模式,这是更高水平的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二是让外资企业享有“国民待遇”,有利于推动外资规范、放心发展。三是放开外资准入门槛,有助于吸引国外强有力的竞争者进入国内市场,促进我国产业转型升级。

不少代表进一步建议,有关部门应尽快制定出台与外商投资法相配套的法律规章和配套政策,使外商投资法尽早实施、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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