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提高开放条件下金融业的三大能力

班壮

2019-03-31 22:37   来源:网络整理
 
原标题:全面提高开放条件下金融业的三大能力

  当前,我国正处于金融业全方位开放的新阶段,但金融业的整体状况还不能很好满足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参与激烈国际竞争的需要。

  就金融业的全球竞争能力而言,我国金融业发展质量不高、开放水平不足,全球竞争能力还不能适应开放条件下金融业发展、竞争与服务实体经济的需要,与我国的经济地位和国际影响力还不匹配。

  就开放条件下经济金融管理能力和防控风险能力而言,我国金融业的能力短板也是显而易见的,在经营管理理念、管理模式、公司治理、金融创新、风险防控、不良资产处置、数据管理和应用、重要金融基础设施的完备性和自主性、应对突发事件和输入性风险等诸多方面,和国际金融同业的差距较为明显。

  就参与国际金融治理能力而言,现有的国际金融治理体系、国际货币体系和全球金融监管体制已不能承担全球治理的重任,无论是机构设立还是治理机制运行,以及主要国际金融机构的股权与话语权都由美欧等发达经济体主导和掌控,发展中国家群体话语权严重缺失,在涉及国际金融治理的主要规则制定、关键问题决策、重要岗位人选推荐和任命等方面,我国的作用发挥还远远不够,更谈不上主导性,与我现有综合国力极不相称。其背后所反映的问题是,我国金融业参与国际金融治理的能力不足,国际话语权和影响力有限。

  面对当今世界正在经历的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们要从金融大国向金融强国迈进,必须全面增强开放条件下金融业的三大能力,以金融的高质量发展推动实体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一是提高金融业全球竞争能力,扩大金融高水平双向开放,统筹推进金融市场开放和资本项目可兑换,通过外部竞争促进金融业高质量发展。“金融是国家重要的核心竞争力”,金融业的全面开放将对中国金融体系的健全、金融市场结构的优化、金融产品的丰富和金融业全球竞争力的提升产生积极深远影响,将倒逼和促进我国金融机构通过深入学习境外机构先进的技术、规则和管理经验,提升金融服务效率、创新能力、综合实力及监管水平,降低金融风险,尽快回归本源,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在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基础上,进一步放宽外资市场准入,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尽快按照既定时间表和路线图完全落实金融业各项改革开放举措,允许更多领域和更多业务实行外资独资独立经营,通过更大力度的全面开放促进形成更符合市场规律和国际惯例的“竞争中性”的营商环境。

  积极应对新的国际竞争形势,完善和优化全球布局,加大对重点战略地区,如“一带一路”沿线的业务布局,充分动员市场资金、整合国际资源、提升专业能力、做好人才储备、有效分散风险,以更有竞争力的创新产品和服务,为“走出去”企业提供多层次、全方位、优质化的金融支持。

  加快金融市场开放,有序推进金融市场互联互通,不断促进人民币跨境使用和流动。继续稳妥推进债券市场的对外开放,尽快完善投资渠道、税收、会计制度、资金汇兑、风险对冲等多项政策安排,为境外投资者发行和投资交易中国债券创造更加方便、良好的市场环境。

  协调好资本账户开放、汇率制度改革及利率市场化推进的节奏,审慎推进各项改革开放措施,避免部分领域开放过快而相关配套机制不健全、政策协调不到位对金融稳定的冲击。

  二是要提高开放条件下经济金融管理能力和防控风险能力,确保国家外汇储备的安全和保值增值,有效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制度是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的基础性制度”。金融开放和防范风险两者并不矛盾,要认真研究国际经济金融周期的变化趋势,建立完善的金融制度和金融政策框架,构建风险管理长效机制,在扩大金融业开放的同时,重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特别是输入性风险,如跨境资本异常流动风险,人民币汇率和外汇储备的异常波动,股市、债市、汇市等金融市场在外部冲击下的异常波动和共振,以及跨市场、跨区域、跨境风险的交叉传染等,维护社会公众对金融体系的信心。

  金融开放并非一放了之,需持续加强逆周期金融监管,补齐制度短板,提升监管能力,确保监管体系、制度和能力与对外开放水平相适应。金融机构要夯实资本基础,增强对各类风险的研判和管控能力。对确实有可能威胁我国金融体系安全、稳定、完整的重大问题,可建立国家安全审查机制,维护国家金融安全。

  完善外汇储备经营管理,持续加强投资能力和运营能力建设,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和国家战略,有效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保障外汇储备安全、流动、保值增值。

  在全球地缘局势日益复杂多变的环境下,一方面,需警惕某些霸权国家动辄挥舞金融制裁大棒,防范和避免国际支付通道被切断的风险,做好应对可能到来的金融制裁的充分准备;另一方面,也要避其锋芒,避免与其他主要经济体在金融领域发生争端。

  三是要提高参与国际金融治理能力,增强我国在国际金融治理体系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推动国际货币体系和金融监管改革,顺势而为推进人民币国际化。作为全球举足轻重的开放大国,为更好地维护我国在全球范围内的长期战略利益,应主动作为,勇于担当,积极参与国际经济金融治理,增强话语权和影响力,与其他经济体共同维护全球化的经济、贸易、投资和金融体系,保障资金、资源、技术和人力的跨国自由流动。

  积极参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国际金融机构的改革,灵活运用和发挥多双边平台的优势,强化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加强大国之间货币、金融、投资等政策的沟通与协调。进一步推动国际货币体系改革,降低国际金融市场对单一货币的过度依赖,完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救助机制和其他多边化机制抵御风险的作用。有效运用现有规则维护我国利益,推动国际规则的制定和完善,以适应我国整体开放格局由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向规则等制度型开放转变的要求。

  以“一带一路”建设为抓手,稳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可通过推动大宗商品交易和跨境电子商务用人民币计价结算,全面放开个人经常项目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巩固人民币支付和计价货币地位,支持人民币的国际储备功能;继续开展与其他国家货币当局的货币合作,支持境外央行将人民币纳入储备,推动人民币对其他货币直接交易市场发展,更好地为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发展服务;拓宽离岸市场人民币回流渠道,增强其流动性,建立在岸市场与离岸市场的良性循环,支持离岸人民币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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