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班壮

2019-03-31 22:36   来源:网络整理
 
原标题: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幸福”或“公司”)于2019年3月2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3月29日在北京市朝阳区佳程广场A座7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文学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临2019-056号公告。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上半年度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临2019-057号公告。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临2019-058号公告。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临2019-059号公告。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公司拟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责任保险。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年保险费不超过55万元,赔偿限额不超过20,000万元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办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在年保费不超过100万元,赔偿限额不超过30,000万元的范围内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与维信诺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本议案审议事项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文学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临2019-060号公告。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30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证券代码:600340编号:临2019-056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资金成本,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目前债券市场的情况和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拟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经核查公司相关情况,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及相关事项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

  (一)本次债券发行的票面金额、发行规模

  本次债券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含8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及发行期次安排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债券利率及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记复利。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及其还本付息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三)债券期限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期限不超过10年期(含10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公司债券具体品种及期限构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四)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拟以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方式发行,合格投资者的范围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的相关规定确定,每次发行对象合计不超过200人。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五)担保安排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无担保。

  (六)赎回条款和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七)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宜

  公司将为本次公司债券发行设立由受托管理人监督的偿债保障金专户和募集资金专户,两者可为同一账户,均须独立于发行人其他账户,分别用于兑息、兑付资金归集和募集资金接收、存储及划转,不得挪作他用。

  (八)偿债保障措施

  当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偿付本次债券本息或者在本次债券到期时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者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与公司债券相关的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九)承销方式及挂牌转让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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